您好,欢迎访问潍坊职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网站!
MINGDE SHANGXUE QIANGNENG SHANJI明德尚学 强能善技

首 页

  •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图片新闻
  • 11月7日至8日,201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新能源汽车技术与服务”[详细]
    5月25日至26日,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汽车检测与维修”赛项在[详细]
    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的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山东赛区比赛,7月22日[详细]
关于设立汽车工程学院意见箱的通知
2016-12-15 09:07  

汽车工程学院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监督、改进和完善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各项工作,提高汽车工程学院学生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畅通师生之间的沟通渠道,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完成,营造汽车工程学院和谐健康的工作学习风气。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设立“汽车工程学院意见箱”(包括实物信箱和电子邮箱)。为了做好意见的收集和处理工作,现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意见箱设置方式

1.实物信箱:挂在惠泽2号楼一楼团总支办公室门口,用于接收书面意见

2.电子邮箱:(帐号:sdwfvccar@126.com),用于接收以电子邮件反映的意见。

二、意见反映范围

1.对学院教学工作、学生管理工作以及学生干部工作开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院党建、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班风学风等各方面工作和学生会组织、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学院开展的各类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促进、改进、完善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意见收集

意见箱由学院团总支负责管理,定期收集,收集的意见要及时报告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四、意见处理

对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学院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处理办法,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具体办理。同时,处理办法自收到意见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向反映意见者进行反馈(无法确定联系人的除外)。

五、其他说明

1、为了能全面、深入了解反映的意见,鼓励师生当面反映意见。

2、为及时向反映意见者反馈处理办法,反映意见者可留下联系方式,学院有关人员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以确保反映意见者的合法权益。学院有关人员必须遵守来信来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绝不允许对反映意见者进行打击报复。

 

汽车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12日

上一条:我院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创佳绩
下一条:我院获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